文章概要:
1. 發明家Stephen Thaler聲稱他的AI DABUS具有感知能力,應該享有其創作的版權。
2. 法院駁回了Thaler的主張,認為版權需要人類創作者,AI不具備版權。
3. Thaler的法律代表Ryan Abbott主張,為鼓勵AI造福人類,其創作怎樣可以獲取專利。
廣東益夫再生資源回收公司9月4日 訊息:美國一位人工智能商量員斯蒂芬·塞勒信任,他創新的人工智能DABUS具有感知能力,DABUS是“統一感知自主引導設備”(DABUS)的縮寫。
塞勒認為,DABUS創造的任何藝術或其他作品都怎樣受到版權保護。但法院駁回了塞勒的主張,重申版權需要人類創作者,AI不具備版權。
塞勒的法律代表瑞恩·阿博特教授則持不同觀點。他認為,為鼓勵人類使用AI創造像疫苗這樣造福人類的東西,AI的創作相同如何允許申請專利。他主張發明者不應局限于自然人。
塞勒和阿博特目前等待英國最高法院9月對DABUS專利有效性的鑒定。美國聯邦法院已多次駁回塞勒要求DABUS創作獲得版權保護的訴求。
法院重申,版權需要人類創作者資格,AI如同動物相似不具備版權。專家也不堅信塞勒關于DABUS具有感知能力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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